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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安〔2018〕7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园林局、公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多发,旅游出行人员密集,安全风险加大。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8]23号)要求,请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8〕66号)一并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逐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
要强化汛期、暑期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有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设施、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稳定性等,严防暴雨造成的基坑、暗挖隧道雨水倒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高温环境作业规定,做好必要的劳动防护。加强现场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撤离人员并停止相关作业,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易涝点整治,及时清疏河道、检修泵站,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对可能造成积水受淹的低洼地区、下凹式立交桥、涵洞等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强排设备,防范触电、坠井等安全事故,提升应急能力。强降雨发生时,要在危险区域的进出口处设立围栏等物理隔断设施,严防人员、车辆进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供水、供气、渣土消纳场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四、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和相关设施的安全监管
要针对暑期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督促城市公园、动物园内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伤害。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加强对城市易积水区域老旧房屋和地质灾害多发点农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管执法队伍要重点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五、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将灾害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持续加大“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力度
省厅7月20日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对此项工作又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大权重、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其他企业全部启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7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