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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1-16 )
吉建规〔2023〕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8日